(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长沙高校毕业生创业税收优惠政策
更新时间:2023年6月2日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注意: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标签:
全球快讯:长沙高校毕业生创业税收优惠政策
广西平南县:小盆景栽出好“钱”景
全球今亮点!女子航站楼前取行李被撞身亡,监控拍下全过程,肇事司机疑未踩刹车
又是欺诈发行?东兴证券保荐“起步转债”重大造假,ST起步半年虚增利润超50%
滚动